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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/02/04星期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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誰?

原有》後續

黑暗中的一道光芒 「自有永有」是永恆存在著。這也就是說,「原有」並沒有起始;它是一直都存在的。倘若「原有」有任何需要,它必能自給自足,因為它不需要依靠什麼才能存活。同時它絕不能產生與自己完全同等或更比自己偉大的東西,因為任何被造物都不是永恆的。因此,「自有永有」不可能再產生另一個「自有永有」。它始終都會比任何存在的東西偉大。

這「自有永有」有可能是複數的嗎?有可能。讓我們假設最初的時候有五個「自有永有」,那麼這五個「自有永有」 就時間和能力而言是完全同等的;它們都不是被造的,都是永恆的,而且都有能力成就任何事。這又說明了本質而非數量才是真正的關鍵。

那我們對「自有永有」有怎樣的認識呢?它不是單獨存在的,因為 「萬有」也存在(例如你的存在說明至少有一部分的「萬有」存在)。現在,你就要問自己是否是那一個「自有永有」或那一群「自有永有」的其中一員。若你是,那你就應該沒有起始,沒有自己不能滿足的需要,也沒有不能成就的事。你是這樣的嗎?若你不是,那你實在只是「萬有」中的一個,既不是那一個「自有永有」,也不是那一群「自有永有」的其中一個。

讓我們再次回到那漆黑一片的空房間。設想房內有一個氫分子與一個氮分子;而為了方便討論,我們把它們當作是那一群的「自有永有」。它們一直都存在著,而且它們也能成就任何事。

後來,它們決定製造「萬有」。可是,氫與氮可以決定什麼嗎?我們發現,若它們是「自有永有」,它們就必定有能力作任何決定。

我們可以想一下:那「自有永有」必須要做一個改變事物的決定。「自有永有」是永恆的,不需要依靠任何東西存在。更重要的是,唯獨它們是一直存在的。這是什麼意思?這意味著,若沒有「自有永有」的允准,任何事物都不可能發生或出現。

一切一切就只有「自有永有」,如此而已。若要改變「自有永有」獨立存在的事實,就唯有靠「自有永有」本身去改變了。因為「自有永有」是那僅有的,除它們以外就沒有其他力量存在了。

因此,若一個氫分子與一個氮分子就是那「自有永有」,就沒有任何外在力量可以指使它們工作,因為它們是唯一的力量。

正因為它們是唯一存在的力量,所以只有它們才能改變自己獨立存在的事實。沒有其他的東西可以任意或偶然地影響它們產生「萬有」。

「萬有」是不可能在偶然中產生的。為什麼?若要這事發生,「偶然性」必須先抑制氫分子與氮分子的能力。然而,存在的就只有「自有永有」,而它們是無所不能的。「偶然性」是屬於「萬有」。「萬有」是不能強過「自有永有」的。更何況「偶然性」在這階段都還沒存在呢!

如果「偶然性」是屬於「自有永有」以外的,那麼除非 「自有永有」把它產生出來,不然它就不存在了。即使「偶然性」是「自有永有」所生產的,那它也只屬於「萬有」的一部分,始終比「自有永有」低等。

如此,「萬有」的存在是藉由「自有永有」的能力與意志而被造出來的。若「萬有」因著「偶然性」而產生,那「偶然性」就必須在「萬有」之前出現。不過,「偶然性」是不可能由「偶然性」本身所產生的。它必定是出自「自有永有」的意志。

以上這一段又告訴我們關於氫分子與氮分子的什麼事實呢?它們不僅是「自有永有」的東西,它們更是永恆的位格。它們是有意識的,也就是說它們有作選擇的能力。因此,它們是具有位格的。

話說回來,為什麼「自有永有」必須有作選擇的能力呢?讓我們回到那個只有氫分子與氮分子的空房。它們是「自有永有」的。房內就只有它們的存在,而且從來都如此。

它們是完全獨立存在的。它們不需依靠其他東西來生存。因此,它們產生「萬有」不是為了滿足自己某方面的需要(如同動物的生存本能一樣)。同樣地,若它們選擇產生「萬有」,也必不會是個偶然,除非它們是先產生了「偶然性」。「偶然性」是一種力量,但是除了「自有永有」(亦即那兩個分子)的力量之外,沒有別的力量。

況且,這兩個分子不可能是純粹的機器。機器是被某種外在力量建造、設計的。可是,這兩個分子(「自有永有」)卻是唯一存在的力量。在它們以外是沒有其他力量的。

因此,如果它們在房內產生「萬有」,做這件事的動機必須來自它們本身,因為那兒沒有其他力量的存在。房間內除了它們,別無他物。

它們不曾因求生本能、偶然性、需要抑或其他東西的意志被迫產生「萬有」。它們不任何東西的控制。它們所作所為的動機完全來自它們本身。

它們做任何事的理由只有可能是它們自己的動機。除非它們選擇產生「萬有」,否則其他事物就不會出現,它們也會永遠單獨地存在房內。它們除了要有產生「萬有」的能力,它們還必須在某個特殊的時間點 - 這個特殊的時間點有別於它們先前存在的任何時間點 - 選擇用自己的能力來產生「萬有」。

若它們沒有意志的(如我們另一篇文章所提的十顆網球一樣),那它們的能力就絕對不會用於產生「萬有」了。它們的能力只能使自己的存在不斷延續下去,而它們獨立存在的情況將永遠保持不變。

「自有永有」從永遠到永遠都是獨自存在的。若這個情況要改變,改變的動機非得來自「自有永有」本身。同時,「萬有」會存在是因為「自有永有」選擇結束自己獨自存在的情況。

若「自有永有」沒有動機去產生「萬有」,那麼「萬有」就絕不會出現,因為「自有永有」是唯一僅有的東西。

然而,我們都知道「萬有」是存在的。因此,「自有永有」必定有能力決定使用它的力量;它肯定有能力選擇產生本身以外的「萬有」。既然它有意志[1] ,那「自有永有」就是具有個性、位格的。換句話說,「自有永有」是位「自有永有者」。

這「自有永有者」不被求生本能所支配,因為它沒有需要,也不會出現生存不下去的情況。同時,「自有永有者」不是藉由「偶然性」來產生「萬有」的,除非這位「自有永有者」先創造「偶然性」。「偶然性」必須要是出自「自有永有」的能力,否則它就不能成立。最後,「自有永有者」不是一部機器。因為在它之外,沒有其他東西的存在來強制或指使它作任何事。

請繼續閱讀《誰?II》

[1] ^ 我們的主,我們的神,你是配得榮耀尊貴權柄的。因為你創造了萬物,並且萬物是因你的旨意被創造而有的。(和合本聖經啟示錄4:11)